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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梧州市开展“仲裁公开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8/06 1.2w 阅读 417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现将《梧州市开展“仲裁公开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梧州市开展“仲裁公开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区人社厅2018年7月10日下发的《关于开展“仲裁公开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8月在全市开展“仲裁公开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仲裁公开月”活动,依法主动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场所、仲裁员名单、仲裁法规政策、仲裁庭审现场和仲裁法律文书,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公正、阳光维权服务,不断提升我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调解仲裁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部门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二、活动步骤

(一)动员准备(7月31日前):各县(市、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并进行工作动员。于7月31日前将具体活动方案报至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科邮箱。

(二)组织实施(8月1日-31日):各县(市、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通知》的要求和细化落实的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仲裁公开月”活动。

(三)总结提升(9月3日-12日):各县(市、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创新措施、存在问题、工作成效和意见建议等,于2018年9月12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科。

三、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如期落实“公开仲裁庭审现场、公开仲裁人员名单、公开仲裁法规政策、公开仲裁庭审现场、公开仲裁法律文书”等“五公开”的各项工作,其中“公开仲裁庭审现场、公开仲裁人员名单”工作要在8月10日前完成。以上“五公开”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科,以便在市局网站公开。

四、具体要求

请各县(市、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高度重视“仲裁公开月”活动,严格按照《通知》中四点“具体要求”去落实工作,切实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联系人:黎金锋

联系电话:6029395

调解仲裁科邮箱:wzld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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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