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梧州市中小学名校(园)长、名师、名教研员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2/03/16 1.8w 阅读 125 点赞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梧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2022年教育提质发展大会精神,加强梧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构建教师研修共同体,充分发挥名校(园)长、名师、名教研员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确保“三名”工作室工作有理有序开展。

二、出台依据

《梧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深化教师培训模式改革,采取“双师”教学、送教下乡、混合式研修等多种方式,提升教师培训实效性。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完善科学规范的培训制度,组建结构合理的培训队伍,推动教师培训向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梧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到2024年,新增市级名校(园)长工作室10个,名师、名教研员工作室20个。

三、工作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梧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教育提升工程和教育提质发展大会提出的三年行动方案,以实施名校(园)长、名师、名教研员培养工程为抓手,以建设市级名校(园)长、名师、名教研员工作室为载体,以名校(园)长、名师、名教研员为引领,促进教师群体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市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目标

出台《梧州市中小学名校(园)长、名师、名教研员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园)长、名师、名教研员工作室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将名校(园)长、名师、名教研员培养成果转化为推进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以及对青年教师带教的推动力,促进教师群体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市教师的整体素质。

五、主要任务

工作室考核管理办法从项目单位职责与任务、主持人职责与任务、成员职责与任务、考核认定、奖励激励、经费管理六方面明确了“三名”工作室的项目单位、成员等各方的职责与任务,考核程序、激励机制等,确保“三名”工作室工作管理规范有序。

(一)项目单位职责与任务

工作室主持人、成员所在学校(单位)要在兼顾学校日常管理及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为主持人、成员参加讲座会议、跟岗实践、观摩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提供支持,确保工作室相关活动正常开展。主持人任职学校要为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工作室所在单位要将主持人、成员参加工作室相关业务活动,列入学校工作计划,计入教学工作量,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参考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在年度考核、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岗位晋升、表彰奖励、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三名”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活动宣传、考核评估工作

(二)主持人职责与任务

依托“三名”工作室组织开展学术研讨、跟岗实践、现场视导、行动研究、成果培育等活动,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方法、学校管理改革新模式。带领“三名”工作室成员深入对口帮扶学校、薄弱学校开展现场指导活动,指导帮助其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开展行动研究,积极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教学成果。指导帮助成员实现专业成长与发展,取得标志性成果。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建设性的研究报告,为教育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强化过程管理,依托“梧州市教师培训云平台”建立工作室网页,将工作室活动简报、研究成果等过程性材料上传网上交流空间,引领带动全市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加强组织管理,定期开展自评,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协助做好工作室成员的过程性考核。

(三)成员职责与任务

成员要支持配合主持人工作,服从工作管理与安排,积极参加工作室活动,完成相应任务,帮扶对口学校、薄弱学校建设发展。成员要积极参与工作室课题研究,形成一定数量的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每位成员每年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1次,撰写不少于1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本区域内交流或公开发表。

(四)考核认定

“三名”工作室考核工作由“三名”工作室管理办公室牵头,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市教师培训中心等相关科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调查访谈等形式为主。考核评价采取过程性年度考核与周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奖励激励

定期开展先进工作室和工作室先进个人评比,对获评工作室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突出的工作室主持人、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优秀教师培训的选拔工作和评优评先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成绩突出的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岗位晋升、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

(六)经费管理

每年给予“三名”工作室专项经费,用于导师聘任、专家指导、购置图书资料、教学研究、学习培训、会议场地、进校指导、出版专著以及其他必要的与工作室业务活动相关的费用开支,不得用于购买电脑等硬件设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工作室所在单位负责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鼓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工作室所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工作室项目建设和经费投入,为工作室每年提供一定配套经费,用于工作室的建设。



解读单位:梧州市教育局

解读联系人:黄芳

解读联系电话:0774-384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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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