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市各级人社部门迅速启动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目前,2023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全部调整发放到位,总体增幅约3.8%,惠及全市17.31万名退休人员。
据悉,本次调整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22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3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调整办法和标准。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对高龄倾斜的调整标准与以往有所不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元,在此基础上,对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80周岁以上的年龄区间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不断完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此次调整涉及全市(含三县一市)14.0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3.24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27.37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3424.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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