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管理中小学教辅材料,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净化中小学生的用书环境,同时又充分发挥优质教学资源的作用,满足梧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教育厅、物价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公告目录》等文件精神,我市教育局依法依规组织专家评委对区公告目录进行了评议选用。根据评议结果,经我局审核批准,现将获得评议通过的教辅材料目录予以推荐公示,公示期7天(2015年2月27日至3月5日),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吴强,电话:0774-3857132,地址:梧州市文澜路98号,邮编543002。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