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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决定(梧建〔2022〕378号)

2022/06/30 7.6k 阅读 465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8号)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担当实干,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2021年度考核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白屹等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嘉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梧州住建事业发展再创佳绩。希望全市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对标先进,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加快建设“四个梧州”,努力开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

附件: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个人嘉奖名单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3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个人

嘉奖名单

(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白屹、张海钰

(二)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黄立、杨兆忠、唐华雄

(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李慧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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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