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梧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苍梧县民政局的指导下,梧州市民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梧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苍梧)社会工作服务站在2023年1月至6月期间,在苍梧县开展“儿童保护工作档案规范性管理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建设工作,在全县建成9个儿童保护工作档案规范性管理示范村。


示范村建设期间,社工依据《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儿童主任工作指南》,结合儿童主任实际工作,从入户、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建档、提供关爱服务等方面协助儿童主任累计完成780名儿童信息建档工作。


此外,苍梧未保社工通过联同儿童主任走访入户的形式,挖掘个案16例,其中包含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心理关爱以及协助解决留守儿童的隔代教育和青春期生理知识科普等;并根据各村儿童的情况,开展小组4个,直接服务205人次。


6月16日上午,为更好地总结反思儿童保护工作档案规范性管理工作,同时表扬在示范村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的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市未保中心、县民政局、民生社工、苍梧未保社工站组织示范村儿童主任及儿童督导员在苍梧县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总结会议,互相分享交流开展儿童档案工作心得。各村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同时针对儿童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纳、档案规范化建设提出宝贵建议。

本次儿童保护工作档案规范性管理示范村建设工作,提高了各村委(社区)儿童主任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构建了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下一步开展儿童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供稿:市未保中心 审核:何勇 审签:赖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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