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15年"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项目改革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5〕16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桂教师范〔2015〕19号)精神,现将广西梧州市2015年 "区培计划"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梧州市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项目:培训人数50人,对象是中小学骨干校长,时间8天,培训方式为3天区内集中研修和5天区外跟岗实践。
(二)梧州市中小学校本培训管理团队培训项目:培训人数60人,对象是中小学校分管教师培训的校领导、中层、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时间5天,培训方式为集中研修。
(三)梧州市农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转岗教师培训项目:培训人数250人,对象是全市农村小学英语学科教师150名、小学音乐教师50人、小学美术教师50人,时间5天,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
(四)梧州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项目:培训人数300人,对象是全市小学骨干班主任150名、初中骨干班主任150名,时间为5天,培训方式为集中研修。
具体项目规划见附件 1。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广西梧州市2015年"区培计划"项目的机构须是近3年来承担过广西"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项目,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区内外师范院校(含教育学院)、开设有教师教育专业的综合性大学或培训机构。
在教育部或教育厅公布的2014年"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培训项目绩效考评中,排名末位的院校(机构)原则上不能申报今年我市"区培计划"的同类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须从梧州市实际出发,准确把握项目的目标定位,加强对培训对象的需求调研分析,培训方案设计要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二)各申报单位须是主管领导担任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能充分调动、整合优质资源为教师培训服务。
(三)所申报的学科(领域)优势明显,并有一支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项目首席专家须为本单位教师或长期聘用的专家,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省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培训团队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比例不少于50%,适当安排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
(四)培训课程内容设计须符合项目对象学习的特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减少理论课比例,突出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 %),采取案例式、参与式、探究式、同课异构等方式开展培训,倡导小班化教学,力求模式创新。
(五)建有网络服务平台,设有"教师工作坊- 研修社区-个人空间"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能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
(六)有跟岗实践要求的项目须在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遴选建立不少于10个教师实践基地,能够有效满足参训学员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要。
(七)须按项目分学段和学科填写项目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2)。
四、遴选工作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胜劣汰的原则遴选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遴选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知。6月11日,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广西教师教育网(http://www.gxjs.com.cn)和梧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wuzhouedu.com.cn)发布项目机构遴选公告。
(二)项目申报。6月11日-2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院校(机构)研制培训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于6月25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8份、电子版)报送至广西梧州市教育局师训科(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和统计表模板见附件3-4。
(三)项目评审。6月28-7月1日,我局组建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答辩,确定拟入围名单及反馈培训方案修改意见。评审、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完善方案。7月上旬,拟入围院校(机构)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报梧州市教育局师训科。
(五)复核公示。复核各入围院校(机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承担机构名单和任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天)。
(六)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项目承担机构名单及其培训任务,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梧州市教育局师训科联系,联系人:陈丽萍;联系电话:0774-3847115;地址:梧州市文澜路 98号梧州市教育局师训科,邮编:543002;电子邮箱:wzsjyjsxk@163.com。
梧州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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