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选荐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2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选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桂教〔2022〕1号)精神,决定选聘首批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主要从熟悉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政策法规,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或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社会人士中优选聘请。
原则上同单位相同业务领域社会监督员选荐人数不超过2名。我市的省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直接确认为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首批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不超过15人。
二、资格要求
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热心教育事业,关注教育发展,热爱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热心公益事业,社会活动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从事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密切联系群众、公信力较强。
(五)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状况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可放宽至 70 周岁,且本人自愿应聘。
(六)无犯罪记录或不良从业记录。
(七)从事过教育工作、法律工作、社区工作的中共党员优先。
三、主要任务
(一)对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进行监督,参与调查了解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实际情况。
(二)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并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及时回访。
(三)协助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题调研,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选聘程序
(一)推荐(2022年7月6日前)
1.组织推荐: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各社区等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附相应的推荐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梧州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自荐)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报送至wzsjyjghfzk@163.com。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推荐2名。
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市科技局负责资格审核与推荐工作。对存在行贿受贿、违纪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拥有国外居住权、个人失信等问题的推荐人选实行“一票否决”。
(二)及时报送(2022年7月6日前)。请各单位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填写《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1)和《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信息表》(附件2),并于 2022年7月6日前报送“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联系人:熊桂清,联系电话:3824978。
(三)公示确认(2022年7月15日前)。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公示,公布聘任决定,颁发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聘书和证件。
五、社会监督员的管理
1.由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聘期3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
2.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义务服务性工作,不享受工作报酬。
3.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解聘:
(1)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
(2)监督反馈过程中存在故意捏造与事实不符行为的;
(3)身体健康情况不再适合监督工作的;
(4)本人提出不再担任社会监督员的;
(5)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社会监督员的。
六、工作要求
建立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是推进我市校外培训治理改革创新、推动校外培训环境持续优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的推荐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地建立本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积极健全上下联动监督机制,共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实效。
附件: 1.梧州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汇总表
2.梧州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信息表
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
梧州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汇总表
县市区: 汇总人: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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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情况 |
工 作 单 位 |
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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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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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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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备注:此表请以word 格式报送。
附件 2
梧州市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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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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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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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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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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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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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学 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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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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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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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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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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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需盖推荐单位公章,请以 pdf 格式报送。2.电子版照片另附,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两寸照片,300dpi,35 毫米×49 毫米,413 像素(宽)×579 像素(高);白色纯色背景;电子版文件以“县市区+姓名”形式命名。
(2)头像左右居中,不要压扁,拉长或变形,图片清晰;照片应显示到胸口位置,左右应显示到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