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型政府,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一个渐进过程,而基层政府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直接影响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更好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
三、工作目标
1.2020年底,基层政府编制完成本级政府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目录(2020年9月底完成),初步形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
2.2021年底,基层政府编制本级政府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
3.2022年底,基层政府全面完成本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
4.2023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主要内容
一是基层政府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公开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是编制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三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基层政府要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机制,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四是基层政府要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监测、更新等程序,建立网上引导与网下处置工作机制;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五是基层政府要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让办事服务更透明,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六是基层政府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五、贯彻落实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督评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列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冯幼军
联系方式:0774-6029659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