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梧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2/01/26 1.1w 阅读 93 点赞

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梧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了激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发挥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梧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二、出台依据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优化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52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三、工作思想

出台《梧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目标

出台《梧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德为先,突出业绩,鼓励创新创造,激励团队建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坚持群众公认与专家考评相结合;坚持向基层一线、工作实绩倾斜。

五、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含了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总则。说明制定办法的背景、适用人员范围、倾斜方向。

二是岗位设置。说明三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条件控制、程序控制以及统筹设置的比例。

三是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专业技术条件。其中,专业技术条件分为直接申报条件和符合一定任职年限的申报条件,着重审核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在我市是否起到教育教学领域的专业学科带头人作用。

四是申报程序。三级岗位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协同管理,符合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公示、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对符合不受聘用年限限制人员,单位可随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同时实施市委、市政府重大人才项目,事业单位引进海外、市外人才、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需要申请特设三级岗位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0号)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条件及时申报。

五是聘用和考核。经核准的三级岗位聘用人选,由所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并从聘用的次月起按新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三级岗位受聘人员要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的人才培养任务,主持或参与区级以上科研项目至少一项。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组织实施。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部署。三级岗位人员中,属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等次。对聘期考核合格的,单位应予以续聘。对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予以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六是交流与退出。三级岗位所聘人员退出、交流、晋升或降低岗位等级、改聘非专业技术岗位时,按照相关程序核销所设置的三级岗位或由相关单位继续聘任。

七是附则。向自治区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选,从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中产生。同时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应加强对三级岗位设置和人员选聘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申报程序及工作纪律的单位,责令及时整改、暂停申报推荐,直至撤销聘用岗位,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和问责。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梧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专业 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解读单位:梧州市教育局

解读联系人:谢应初  肖健欢

解读联系电话:0774-38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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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