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社局立足于有效打击和长效预防,建章立制,强化监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去年,通过有效打击和长效预防,建章立制,强化监察等措施,柳州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1月至2017年春节前夕,为农民工追发工资20273.78万元,涉及农民工16351人。
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排除拖欠工资隐患
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柳州市人社局建立了日常巡视检查规章制度,强化在建工地的日常巡视检查,常态性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2016年,柳州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4次大规模的劳动保障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建立规章制度发挥保障作用遏制拖欠工资行为
为建立健全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发挥事前预防、事中保障、事后追责的作用,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建立了防范企业拖欠工资目标责任书制度,柳州市政府与各县区、各县区与用工企业都签订《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
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从2004年5月,柳州市在全区率先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凡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项目一律不能开工。目前,柳州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覆盖面达到100%。
建立了农民工登记考勤和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出台《柳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实施细则》,加强对用人单位在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支付劳动工资、福利待遇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管。实施农民工登记考勤制度,逐步推行实名制银行卡工资支付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加大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力度,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转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
建立了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将支付农民工工资、缴纳工资保障金等情况作为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对克扣或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未及时足额缴纳或者补缴工资保障金的单位,除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外,还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曝光或者公示。
此外,还专门成立了应急案件处理小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联席会。
零证据受理和开辟色绿色通道处理拖欠工资问题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等问题,柳州市人社局对劳动用工中存在的违法案件做到“有诉必立,有立必果”;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劳动者撑起了权益“保护伞”。
一些农民工由于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权益受到侵害后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为此,柳州市人社局开辟了农民工解决劳动纠纷新模式,推行劳动者维权“零证据投诉受理”工作机制,针对部分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在维权时无法提供有力证据的情况,由此前的“不予受理”转变为“予以受理”,由农民工“提供证据”转变为监察人员“找证据”,想方设法帮助农民工解决问题。对凡涉及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除重大复杂案件、集体争议案件和涉及社会稳定案件外,如一方当事人没有调解意愿,随到随立案;如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立即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开展调解工作。
为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设立农民工追讨工资的绿色通道,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2823402,随时受理农民工投诉。同时,还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处理“绿色通道”,采取快立快结,及时办结的方法处理。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