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程序告知

2025/11/18 8.5k 阅读 321 点赞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统称“退还方”)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提出申请工程竣工后,退还方向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梧州市龙骨路4-1号3楼)提供《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备案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二、张贴公示退还方张贴公示时,须提前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6029237)派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勘验公示张贴情况,张贴公示的纸张用A3纸打印,同时在“梧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

三、递交材料清单

1.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报告1份;

2.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表/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

3.公示内容2份;

4.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勘验公示现场证明1份;

5.公示现场远景、近景照片各1张;

6.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1份;

7.劳动合同复印件(不少于5份);

8.工资结算清单或银行流水复印件(不少于3个月);

9.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备注:以上递交的复印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递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并对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核材料齐全且无欠薪投诉的即可出具审核意见/解除监管通知书,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备注:原保证金缴存在市住建部门的,退还方需携带审核意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办理相关手续;三方监管形式的保证金,退还方需携带解除监管通知书至监管银行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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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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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