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梧州半程马拉松活动将于2026年4月19日举行,为维护赛事期间公共安全及低空安全,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决定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加强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4月19日7∶00—11∶00。
二、管控区域
梧州市图书馆(起点)→湖滨路→三龙大道转盘→新兴三路→新兴二路→新兴一路→文澜路→大学路→桂江一桥→南环路→大南路→中山路→西江一路→鸳江大桥→西堤一路→西堤二路→西堤三路→六旺路→西堤三路→奥奇丽路→梧州市文化展览中心(终点)。(详见附图)
三、管控对象
轻型和超轻型无人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天)模型及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空飘物。
四、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段和管控区域内,未经依法批准,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进行起降、飞行活动。
(二)经依法批准用于赛事官方宣传航拍、警务保障、应急救援等飞行活动的航空器,须提前向公安机关备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执行。
五、处置原则
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拦截、迫降、暂扣等紧急处置措施。对不遵守飞行器临时管制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方式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凡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梧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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