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及烟草制品零售点固定经营场所条件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开举行《梧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草案)》和《梧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固定经营场所条件规定(修订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梧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草案)》和《梧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固定经营场所条件规定(修订草案)》。
二、听证会时间
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
三、听证会地点
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号梧州市烟草专卖局办公楼6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员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代表
本次听证会的代表采取自愿报名和承办单位邀请参加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其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由我局邀请;社会公众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本次听证会设社会公众代表共计21名: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每个行政区域各3人(其中零售户代表各2人、消费者代表各1人),按行政区域内申请报名先后顺序产生代表。
(二)旁听代表
旁听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代表3-5人,按申请报名先后顺序产生代表。
五、参加听证会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参加者可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梧州市各县(区、市)政府政务中心烟草窗口或各县级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公室提出申请。
2.线上报名方式:有意参加者请将报名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处(wzyczmb@sohu.com)或通过扫描草料二维码进行报名(见下图)。

六、参加听证会申请人报名基本要求
(一)参加听证人员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如需在听证会上陈述意见,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书面陈述意见的基本观点并说明理由。
(三)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并保证能够亲自参加听证会。
七、其他事项
(一)梧州市烟草专卖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在报名期间无法取得联系的申请人,视为审核不通过。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后,将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各位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如遇特殊情况,听证会需变动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0774-3815406,联系人:王美芸。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旁听)代表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听证(旁听)代表报名表
申请类型:听证代表□ 旁听代表□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性别 |
职业 |
|||||
|
身份证件 |
证件号码 |
|||||
|
通讯地址 |
||||||
|
申请人身份类型 |
卷烟零售户□ 消费者□ 其他□ | |||||
|
零售许可证号码 |
||||||
|
申请参会 主要理由 |
||||||
|
主要意见和建议 |
||||||
|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拍照)件粘贴处 (身份证件复印件可另附A4纸) | ||||||
|
声明:本人符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 ||||||
|
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
年 月日 | ||||
说明:
1、本表仅供报名参加梧州市烟草专卖局《梧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草案)》和《梧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固定经营场所条件规定(修订草案)》听证会使用。2、申请人应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4、被确定作为听证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