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梧州市区道路通行的通告

2024/03/30 10.0k 阅读 97 点赞

为深化推进公安机关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精神,现对我市部分中型厢式货车的通行规定做出如下调整:

一、赋予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管理政策,即:无需备案即可在苍海大道(西江大桥至龙圩区盘龙坳隧道路段)、竹湾路和新龙路(西江大桥至七中灯控路口路段)、红岭路(七中灯控路口至长洲检察院灯控路口路段)、滨江大道(西堤三路西江汊河桥底路口至西江三桥路段)、火山路和高旺路(云龙大桥南桥头至西江大桥南桥头)等路段正常通行。

二、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办理通行手续后,即可在市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其他道路正常通行(交通高峰期7:00至9:00,11:00至12:30,14:00至15:30,17:00至19:00禁止通行)。其中,高旺大桥、桂江一桥、鸳江大桥、奥奇丽路、冬湖路、迎宾路、中山路、新兴一路、南环路等路段因桥梁结构、承重问题和严管路段除外。

三、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办理通行手续后,即可在市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其他道路正常通行(交通高峰期7:00至9:00,17:00至19:00禁止通行)。其中,高旺大桥、桂江一桥、鸳江大桥、奥奇丽路、冬湖路、迎宾路、中山路、新兴一路、南环路等路段因桥梁结构、承重问题和严管路段除外。

四、本通告所指车辆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需按规定办理相关通行证。

五、请各位货车驾驶员在道路通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做到“一必须四严禁”:必须靠右行驶、严禁跨线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超载。

此通告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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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