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力促我市一季度工业经济稳步良好开局,持续打好工业增产增效硬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梧州市2023年一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出台依据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提出“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工业振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21〕5号)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相应加大财政对工业的投入”。
- 目标任务
出台《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打好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奋力实现2023年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开门红”。
四、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括四大方面的内容:一是支持重点企业扩产增效。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增加第一季度产能安排、提高产能利用率、扩大生产。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可享受以下政策:1.增产奖补。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在2022年一季度以后新建投产上规的企业且符合奖补条件的,按照奖励标准的50%执行。2.用工奖补。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27日)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加班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职工给予500元/人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用于发放员工加班补助。3.融资补助。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季度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补助,每个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20万元。如已享受桂惠贷贴息政策,不再重复享受对企业贴息政策。
4.物流补助。对产值排全市前20名的企业,按企业2023年一季度货物运输发票金额的1‰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是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有效投资。积极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对纳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制造业项目,2023年一季度投资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23年一季度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是支持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加快推进我市“双百双新”项目和“千企技改”项目等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用林、用能、环评等方面的制约因素,着力推动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形成经济增长拉动力。对2023年一季度新建投产且上规的工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是建立工业运行激励机制。强化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对2023年一季度各县(市、区)和园区主要工业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对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区给予通报表扬,按绩效考核办法给予加分奖励。
五、《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7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
解读单位: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联系人:李成园
解读电话:0774—381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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