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我市职工医保糖尿病患者门诊费用负担,我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神付诸于行动,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拟将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增加纳入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目前已草拟相关材料,呈报报市政府正式印发通过。
我市目前纳入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为24种,纳入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为29种。其中,糖尿病作为常见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均纳入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的病种范围。不同的是,职工医保中,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纳入了报销范围,但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没有纳入报销范围。城乡医保则无论是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还是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均纳入了报销范围。
随着近年来糖尿病患病率快速上升,门诊治疗中非胰岛素降糖药物费用不断增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对将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纳入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要求愈加强烈。今年年初,李克强总理也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市医保局对该项工作十分重视,主动作为,指导业务骨干查阅有关政策依据,对政策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分析政策可行后,又对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纳入职工医保报销范围的情况进行了测算。据测算,在调整病种后,2019年全市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糖尿病病种待遇资格人数可增加7867人,可以为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79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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