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药店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公示

2020/05/21 2.5k 阅读 475 点赞

经我中心审核,下列药店符合《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规定》(梧社保局字〔2018〕3号)所规定的定点药店条件,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药店的定点条件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5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定点管理科反映。邮箱:3366171683@qq.com。药店名单如下:

一、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梧州南环一分店;

二、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梧州城分店

三、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龙圩区大园塘分店;

四、梧州市大参林潘塘药店;

五、广西嘉进医药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康盛药店;

六、广西梧州市一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健店

七、梧州市海康医药有限公司新前大药房;

八、广西一心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梧州珠宝路药店。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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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