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为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
二、缴费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人40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按年度缴纳。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202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三、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集中征缴期缴纳202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连续参保等人员,执行相应的待遇等待期。
(二)逾期参保缴费。自2025年起,城乡居民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足额缴纳2026年度保费后,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城乡居民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但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能追溯,修复缴费标准按照提出修复申请时所在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新生儿可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其中,在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需补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方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以上享受待遇时间如国家、自治区有最新规定,以最新文件为准。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缴费。
1.使用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或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并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点击“个人缴社保费”→点击右下角进入“我的”,点击“登录/注册”进行人脸验证→完成后点击底部的“缴费”→选择“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或“城乡医疗代他人缴费”→输入缴费人信息,确认“经办机构”(学生请选择就读学校座落所属城区)和“缴费年限”(2026)→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个账代缴: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卡内余额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缴纳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前提条件: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账号必须与被代缴人绑定“共济关系”。“共济关系”可在广西医保公众号进行绑定。登录“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点击“个人缴社保费”→“个帐代缴城乡医保”,根据提示填入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后选择缴费年费(2026),点击“缴费”按提示完成缴费。
2.微信城市服务缴费。使用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或在微信中依次点击微信右下角“我”→“服务”→“城市服务”→“广西社保缴纳”→选择“服务”下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证件号码”及“姓名”→“缴费年限”选择“2026”→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社保经办机构(学生请选择就读学校座落所属城区)→确认无误后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3.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使用支付宝“扫一扫”识别下方二维码或在支付宝主页面中“市民中心”→“社保”→选择“社保缴费”→“居民医保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及“姓名”→“缴费年限”选择“2026”→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社保经办机构(学生请选择就读学校座落所属城区)→确认无误后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4.银联“云闪付”。打开“云闪付”APP→进入“应用中心”→选择“政务民生”→选择“社保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及“姓名”→点击“查询”→“缴费年份”选择“2026”→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社保经办机构(学生请选择就读学校座落所属城区)→确认无误后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广西税务12366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医保
(二)签约扣费。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
(三)柜台缴费。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四)其他代收。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等单位代收。
五、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银行移动智能终端(POS机)、自助办税终端等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终端打印)。
六、其他事项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享受。缴费事宜请咨询12366服务热线或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45或辖区医保部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