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
《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由于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职工医院已改为梧州市万秀区钱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靠在龙湖镇卫生院,由龙湖镇卫生院代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设区市城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311号)、《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05〕26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理顺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梧州市万秀区钱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梧州市万秀区钱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价格按一级医疗机构价格水平执行,病房床位价格详见附件。
二、请按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收费公示等工作,确保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顺利实施。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05〕269号)、《关于梧州市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试行价格转为正式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梧价费〔2018〕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馈。
附件: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梧州市万秀区钱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床位价格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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