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16年梧州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6/04/18 3.6k 阅读 384 点赞

  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自觉守法和严格依法办事为基础,着力在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增强师生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化水平等方面抓落实、求实效,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

  将学校章程建设纳入到全市教育的年度重点工作日程,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将中小学校章程核准列入本级部门职责,列入行政许可项目,列入工作经费预算;要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学校章程审查工作小组,对章程内容和制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学习、讨论,同时以章程为统领,认真清理和修订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决策及监督机制,依法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学生申诉及教师申诉制度,设立师生权益保护、争议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机构,落实民主监督制度,形成以章程制定系统梳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推动学校整体改革,实现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

  二、统筹谋划,扎实启动"七五"普法。

  结合自治区、梧州市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总结"六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制定全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运行。营造浓厚的"七五"普法实施氛围,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在系统内形成推进"七五"普法的浓厚氛围。

  三、围绕中心,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重点学习宣传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深入解读两法修正案的内容;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试行)》,掌握章程制定的程序和要求;继续抓好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梧州市教育局编印的《常用教育法律法规汇编》,并结合本辖区、本学校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重点治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加快形成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法律规范的实施与监督机制。切实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重点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职责,规范执法程序、操作流程、执法文书、执法案卷,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在重大决策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

  五、精准普法,大力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把握好普法工作正确方向,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自觉依法办事、自觉守法、抵制违法,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践行"教育者先受教育、教育者先学先行"理念,采取多种措施,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分别建立专项培训计划,对教育系统全体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进行全员法治培训;领导干部、教职工的法律学习形成制度,每年定期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学习,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解决实践能力问题,促使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学法用法无纸化系统组织在线学法考试,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

  六、全面渗透,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

  全面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把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放在普法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夯实青少年学生法律基础,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鼓励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积极探索以法治教育整合各类专项教育,编写地方法治教育教材或校本教材,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班队会等课时开展法治教育,逐步建立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教材、师资体系。通过以学促用、以用促学、学用结合,使学生在活动中亲身感受、塑造法治信仰,同时通过打造教育系统法治文化特色品牌,创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宣传精品,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推动教育法治建设的纵向发展。

  七、加强培训学习,强化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开展依法行政专项培训、组织专题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执法规程,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执法队伍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主要作用,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清查并组织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

  八、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和实施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在本部门、本学校预算中列支教育法治建设专项经费,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必要的经费与条件保障。健全教育法治工作队伍,市各级教育部门要明确和加强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鼓励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整合相关职能,设立负责法治工作的综合性机构,条件许可的,设立专门性机构。建立法律服务和支持体系,积极推行并规范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积极应对诉讼纠纷,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至少配备1名法律顾问,中小学可视情况和需要配备法律顾问。

                      梧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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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