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春辉:
本委受理叶峻廷、钟宏生、曾祥绿、邓文锋、于德胜、董泽兴、胡栋业、董胜初等8人诉魏春辉、广东碧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资争议案件(梧州劳人仲字〔2024〕第338-345号),由于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案件定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时在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梧州市蝶山二路23号西湖大厦8楼)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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