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印发通知,就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在防汛抢险救灾中充分发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组建攻坚队、设立先锋岗,党员民警干部要带头冲锋,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援各项工作。要坚持警力跟着汛情走,深入受灾区域,有序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千方百计搜救失联被困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广大党员民警辅警要坚守一线,在重点路口、关键节点增派警力轮班驻守,24小时指挥疏导,及时发现处置辖区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全力保障道路畅通、群众出行平安。
通知要求,在全力抢险救灾的同时,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对紧急避险点、群众安置点、物资存放点、医疗救护点、金融网点等重点部位落实专门力量驻守,加强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特别是对群众临时安置点,派出警力实施24小时巡逻守护。同时,严厉打击趁灾盗窃、破坏抢险设施及散布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涉汛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提出,各地要注意总结在防汛抢险救灾中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在抗洪救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及时发现宣传先进典型,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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