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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数智人社”(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切换期间,缓缴社保费业务正常办理!

2022/07/03 1.2w 阅读 421 点赞

为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在5个特困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困难行业。梧州市社保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数智人社”(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期间,缓缴社保费业务正常办理,参保单位可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市本级参保单位请到社保中心三楼服务大厅或龙圩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1-12号社保专窗申请办理,咨询电话6029766、6029100、2690039。  

【缓缴范围】


1.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以下简称“5个特困行业”)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

2.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行业名单见文末)。

3. 全区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参照执行。


【缓缴期限】


1.5个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调整为2022年4月至12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2.缓缴扩围的17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3.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缓缴实施期限为 2022 年 6 月至 12 月。

参保单位可一次或多次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费款。

【适用条件】


1.5 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适用条件不变。

2.17 个困难行业企业,应符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 处于亏损状态等条件,具体规定如下:(1)申请缓缴月之前 1 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2)申请缓缴月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3)2022 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亏损按照企业财务报表确认。

3.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中小微企业、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需同时符合条件以下条件:

A.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含 2022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 1 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市、区);出现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管控区域或发布“ 停工停产”、“ 足不出户”等政策的县(市、 区)。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状态:(1)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2)申请缓缴月之前 3 个自然月累计亏损。(3)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亏损按照企业财务报表确认。

【申请方式】


5个特困行业:《困难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份。

17个困难行业:《困难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份、申请单位的财务报表(利润表)。



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


农副食品加工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社会工作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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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