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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梧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08/02 2.9k 阅读 153 点赞

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及二层机构:

根据《广西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梧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现将《梧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梧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梧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梧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广西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梧州市委宣传部、梧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梧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以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坚持服务导向,紧紧围绕梧州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目标

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教育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等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学校、进课堂。发挥好普法阵地作用,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刊、“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教育系统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办好全区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宪法故事征文等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和形式,提升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广泛开展“宪法卫士”网上学习测评的基础上,鼓励学校根据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通知成立“宪法卫士”宣讲团,引导学生利用班会队会班会队会、课外活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宣传宪法、参与宪法实践。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教育系统干部师生有效掌握民法典知识。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好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引导青少年有效掌握民法典知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民法典融入学校教学内容。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

将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广大师生掌握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围绕“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加强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位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宣传。

(五)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等,组织参与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教育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梧州建设,继续加强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结合师生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宣传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

加强梧州市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有效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对地方立法的知晓率。大力宣传《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梧州市宝石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涉及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法规贯彻实施提供有效支撑,推动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党章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重点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更好地引导教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坚持分类施策,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一)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教育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明确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推动各单位、各学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大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推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控辍保学、防止学生欺凌、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联合有关部门,加大闲散青少年、困境儿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青少年群体,以及乡村、边远民族地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进远程法治教育,推动提升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

(三)配齐配强法治教师

推动开展教师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 5 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推动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进一步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多渠道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创新普法形式,不断丰富法治教育资源

(一)推动普法深度融入教育系统依法治理

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切实增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根据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等,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查。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每所中小学校至少有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专栏。

(二)健全教育普法服务保障体系

推动构建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平台,为干部师生学习法治知识提供便利条件。落实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和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坚持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

(三)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

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为干部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推动学校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妇联、团委等单位交流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学生欺凌、性侵害、毒品犯罪、诈骗、非法传教、艾滋病传播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学校要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科学研究制订本地区本单位普法工作方案,加强普法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地方和学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法治教师培训、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加强考核评价。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健全激励机制,及时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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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