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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新调整

2018/11/26 1.4w 阅读 523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有新调整。

一是缴费档次增加。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调整普通城乡居民最低和最高缴费档次,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的收入水平灵活选择缴费档次。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和脱贫后继续扶持两年的人员、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在“十三五”期间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按规定继续由政府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多缴多补”。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400元分别补贴35元、40元、45元,缴费500元-700元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20元,缴费1000元补贴150元,缴费1500元补贴175元,缴费2000元以上统一补贴200元,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高。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在“十三五”期间保留的100元缴费档次,继续给予30元的缴费补助。参保人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长缴多得”。我市将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调整。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

四是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提高。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提高至人均不低于600元,由自治区全额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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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