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职教中心、局直管各单位:
现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等十个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桂教科学〔2023〕21号)文件(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督促课题组按要求开展研究,按时按质完成研究任务。
请获批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及时登录课题管理信息系统确认课题状态,积极准备开题事宜。申报时未提交含有所在单位签章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扫描件的课题负责人,请在课题开题之前补传。请各课题负责人于获批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在系统中完成开题材料上传,于获批立项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在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材料上传。逾期未上传相关材料的课题,系统将自动作撤项。
附件: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等十个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pdf
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