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提升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我局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专家于2022年5月5日至5月13日对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暨抗震设防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专家组采取查阅资料的方式,对我市城区及市辖三县一市在建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抗震设防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严格依据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专项审查,通过施工图审查项目是否有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意见,设计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本次检查共抽查项目15个,其中公共建筑类4个,居住建筑类6个;厂房类3个,市政类2个。专家组对各项目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详细见附件)。
从检查整体情况来看,各参建主体单位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基本到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明显减少,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取得较为积极的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设计依据过期,如仍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设计,应改为《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部分项目建筑总说明与节能专篇、节能计算书内容不一致。
(二)部分项目抗震设防方面不满足规范要求,如未考虑双向地震扭转效应;未考虑扭转效应明显结构;未按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计;地震周期没有回代。
(三)部分项目不满足消防要求,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自然通风窗有效面积不足2㎡。防烟楼梯间未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违反GB51251-2017 第3.2.1。
(四)部分项目不满足规范要求,如中恒小学项目建筑主立面采用了大面积玻璃装饰,违反了住建部〔2015〕38号文中小学校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的规定。
(五)抽检的三个工业厂房类项目均存在较多问题,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等方面存在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审图等问题。
(六)部分项目绿建方案不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部分项目评分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
(七)部分项目缺少暖通图纸,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
(八)部分设计公司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审图公司没有认真审查,设计文件存在错误较多仍出具审图合格书。
三、处理意见
(一)请受检项目的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本单位关于质量管理的整改措施,认真对项目进行整改,修改完善有关设计,修改后的图纸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项目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审查中提出的意见,并做好后续完善工作。同时要将本次检查提出的意见做为重要参考,对原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中未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建设单位,以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二)要求各设计、审图单位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此次检查情况,参照各项目检查的问题举一反三,提出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的措施和处理意见。本次所有受检单位需按专家意见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后,于2022年7月2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技术综合科(市区项目直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技术综合科,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118号)。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国家、自治区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学习培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落实具体奖惩措施和办法。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施工图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审查责任,配齐配强专职审查人员。严格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深度规定及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开展技术性审查工作。对于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应通过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请市勘察设计协会继续发挥好行业的指导作用,做好行业技术交流与培训、评优和问题反馈等工作。
(四)各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和动态考核,把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常抓不懈。
附件:2022年上半年梧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暨抗震设防检查情况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