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洲岛区域内停止建设的通告

2021/07/14 1.7w 阅读 290 点赞
为加强对长洲岛的规划建设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及《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内停止城镇居(村)民建房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违反本通告擅自进行建设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拆除建筑物,不予赔偿。

三、自通告之日起,暂停土地出让工作,暂停审批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在建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除外)。

四、自通告之日起,暂停审批市政道路、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通告具体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长洲岛停止建设区域图




梧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长洲岛停止建设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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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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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