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梧政规〔2021〕4号)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这两事项的部分行政许可权(在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范围内)划转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由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行政审批机构集中组织实施。将“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内陆机动渔船捕捞许可证核发。”“渔业船舶登:(1)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 ;(2)渔业船舶国籍登记;(3)渔业船舶变更登记;(4)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5)渔业船舶注销登记;(6)渔业船舶租赁登记”下放到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农业农村部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下放到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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