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教中心,各县(市)教育局,局直管各中职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认定工作的领导,认真研读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将认定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申报,并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二、提前筹备,合理安排
根据2023年认定片区申报安排,我市市属、县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认定申报工作由广西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开展。各地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登录该学校官网了解具体评审方案,并按照方案明确的报送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好申报准备及材料报送工作。
三、规范材料,严格审核
各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各学校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实,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认定前申报、校内审核、校内公示、报送至认定主体等有关工作。对因把关不严、违反程序而导致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请各地各单位指派1名工作人员担任认定工作联络员,并填写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于6月26日前发送至梧州市教师培训中心邮箱wzsjspxzx@163.com。
未尽事宜可联系市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卓智聪,黄芳,徐静硕,联系电话:0774—3847115。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2.联系人信息表
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2
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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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备注 |
备注:1.市职教中心,市属、县属各中职学校须各报送1名工作联系人;
2.各县(市)教育局各报送1名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
文件下载:
梧教师培〔2023〕66号: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桂教教师〔2023〕40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