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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年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审的提醒通知

2018/03/16 1.1w 阅读 460 点赞

全市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人员:

按《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年审管理规定》(梧社保字〔2017〕7号)规定,2017年经批准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居民(含原城镇居民、新农合参保人员,不含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在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凭本人医保卡(含社会保卡、一卡通、无卡结算证)、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证和定点医疗机构6个月内开具的疾病证明,到所选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审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2018年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年审。逾期未办理资格年审的,将暂停2018年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享受,待按规定办理资格年审后方可继续享受待遇,3月31日至资格年审完成前所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报销。

目前尚有部分2017年经批准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居民没有办理2018年资格年审,请相关人员尽快按规定办理资格年审手续,以确保慢性病待遇正常享受。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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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