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填报单位:梧州市教育局 | 填报时间: | 2019.4.9 | 对标事项总数:5项,已达标:4 项,达标率:80 %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标地区 | 是/否为 “又好又快”项目 |
“又好又快”项目 对标结果 |
“不好不快”项目 整改措施 |
备注 |
| 1 | 学生申诉处理 | 全区其他地市 | 否 | 办理速度:由原来的2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流程:申诉人提出申诉→受理→通知被申诉人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 10天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审理→决定→履行。 材料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学校作出复查决定,学生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所经部门:学生所在学校→梧州市教育局基教科 办理质量:纳入整改,2019年8月底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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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 全区其他地市 | 是 | 办理速度:即来即办,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流程:申办人提交申请材料→基教科科长审核材料→予以审核通过 材料要求:提供户口簿和转学联系单(转学证明) 所经部门:梧州市教育局基教科 办理质量:干部群众满意,近年来无投诉或不良情况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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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审验及高中学历证书核发 | 全区其他地市 | 是 | 办理速度: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后进行核实→学校在学籍系统上传材料→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盖章→完成制证。 材料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桂教基教〔2014〕25号),第三十七条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学完国家和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至少获得144学分,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准予毕业。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验后,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所经部门:学生所在学校→梧州市教育局基教科 办理质量:干部群众满意,近年来无投诉或不良情况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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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 全区 其他地市 |
是 | 办理速度:即来即办,符合条件的一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流程:科室提出意见,相关领导审批 材料要求:1项材料,全区最少。 所经部门:梧州市教育局→个人 办理质量:干部群众满意,近年来无投诉或不良情况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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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表彰 | 全区其他地市 | 是 | 办理速度: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各县(市、区)教育将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关材料报送到市教育局基教科→教育局基教科汇总上报材料,按照评选条件,择优确定→公示,接受监督→公布结果→证书打印和发放→办结。 材料要求:参评学生材料必须属实并经所在学校核实。 所经部门:各县(市、区)教育局→梧州市教育局基教科 办理质量:干部群众满意,近年来无投诉或不良情况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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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清单中选填“是”的,对应填后边“又好又快”项目对标结果;填“否”的,对应填后边“不好不快”项目整改措施;2.在表的上部分先集中填“是”的事项,再接着填“否”的事项。先填“审批”的事项,再填“办事服务”的事项;3.“对标结果”或“整改措施”,要从办理速度、办理流程、材料要求、所经部门、办理质量等方面具体量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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