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梧州好老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 梧文明办〔2015〕14号)精神,按照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标准,经各级各类学校和群众举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单位遴选、各县(市、区)文明委推荐、市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现拟推荐全少群等20名同志为"梧州好老师"候选人,拟推荐于家好等10名同志为"梧州好老师"提名奖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对所公示的候选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于2015年9月7日前直接送或邮寄"梧州好老师"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梧州市迎宾路19号7楼717室,邮政编码:543002,联系电话:6021570、3847115)。
"梧州好老师"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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