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梧州市
民生类-民生类-社保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梧州市本级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公告

2026/03/30 1.9w 阅读 353 点赞
当前位置:首页 >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梧州市本级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公告

2026-03-30 16:00     来源: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经认定,梧州市第十六中学33个用人单位开发41个城镇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公益岗位)。现将招用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情况     

41个公益岗位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它就业援助对象。

其中: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招用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3月31202647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3号一楼,联系电话:6029377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梧州市本级城镇益性岗位招用登记表》(以下简称《招用登记表》)。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最高学历证书。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明及低保审核情况表;“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有关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等;失地人员提供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证明;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报告》;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提供该证等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原件。)

4)一寸近期照片二张。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及体检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其《就业创业证》等证件记载的时间、内容等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对其所填写《招用登记表信息经查属实的,组织相关人员面试。对拟安置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与了解,并测试其与本单位所设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及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综合考核以及面试、体检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拟招用意见。对于有岗位名额但仍不予招用人员的单位,退还人员资料时应附不予以招用的具体原因情况说明。

(四)审批

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报来的拟招用人员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招用过程是否依法依规以及相关材料记录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等。已通过核查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下发安置通知。

(五)聘用及培训

各用人单位对招用人选分配工作岗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各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正式上岗前培训,具体培训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在公益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按2353元/月/人,直接拨付给单位。

(二)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为公益岗位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但应先后补不包括公益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享受补贴限。公益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政策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五、温馨提示

本次招用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分别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告栏公布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我局恕不退还。

公益岗位人员在岗期间成为经营主体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或担任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的即日起终止享受公益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30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