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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 梧州市考区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04/07 1.1k 阅读 16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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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 梧州市考区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04-07 17:35     来源: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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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本周末(4月11日至12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为帮助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提前备好“两证”

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提前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考试时间、座位安排信息和《考场规则》等内容。《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书写、打印除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或标记。

2.提前检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考试时携带打印好的纸质版即可。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申请办理身份证明。

(二)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只可携带《考场规则》规定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蓝牙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时工具(电子手表、机械手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书籍、资料、包袋等非考试物品。

考生如已携带非考试用品须服从考点管理,暂放在考点指定区域,考后方可取回。考点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只供考生临时放置非考试物品,不负责保管。为避免考生物品遗失,建议考生前往考点应尽可能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表(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

请考生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入场安检、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和候考时间。特别提醒:十五中考点门口一侧道路正在围蔽施工,且校门口对出道路人行横道线暂停使用,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道路交通情况,并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确保按时到达考点。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每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点。

(二)配合入场安检

考生须自觉服从考点管理,自觉接受考点工作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智能安检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和考场秩序。

特别提醒:请考生不要携带非考试物品进场,尽量不穿戴含有金属特性的物品,以免影响安检速度,延误入场。

(三)认真核对信息

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将构成违纪。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卷)或笔迹信息采集卡后,须认真核对试卷科目名称、代码,在规定的地方,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并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

  (四)诚信考试

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录像将作为违规认定依据。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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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