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梧编办〔2024〕7)文件精神,决定撤销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资产清算小组(以下简称“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名单与职责如下:
一、清算小组名单
组 长:马贵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龙堂剑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成 员:郭 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罗健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余 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与信访科科长
梁凯波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级主任科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未了结业务;
2.负责清算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资产和债务;
3.代表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参与对外诉讼等活动;
4.处理应由清算小组负责的其他事项。
清算小组完成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机构注销登记任务后自动解散。未尽事宜,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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