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专业学校、市直管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学生开展“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网络学习、第十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管学校梳理开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形成活动报告。活动报告需包含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数量、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请于12月8号前,将活动报告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活动照片发到梧州市教育局法规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法规科李灵,电话:3825608。邮箱:wzsjyjfgk@163.com。
附件: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01日
文件下载: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doc
桂教政法〔2023〕7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