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局直管学校,二层机构:
现将教育部令第53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情况及时联系市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联系人:李波、谢智丰,联系电话:3825608,邮箱:wzsjyjfgk@163.com。
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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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双减办〔2023〕22号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 (无红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