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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3/10/30 1.9w 阅读 320 点赞

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局直管学校,二层机构:

现将教育部令第53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情况及时联系市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联系人:李波、谢智丰,联系电话:3825608,邮箱:wzsjyjfgk@163.com。

附件: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pdf


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30日      


文件下载:

梧双减办〔2023〕22号梧州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 (无红头).doc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pdf


文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