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要求,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投身军营建功立业,不断提高我市兵员征集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
二、出台依据
主要依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国征〔202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关于进一步提高征集兵员质量的意见》(桂政发〔2015〕40号)、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0厅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军务发〔2018〕4号)以及自治区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卫生健康委、征兵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征兵工作的意见》(桂征〔2021〕4号)等。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大学毕业生入伍鼓励金。对在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高级技工和技师学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入伍鼓励金。发放标准为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由每人5000元提高到每人10000元,专科毕业生由每人3000元提高到每人8000元。对在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在校生、新生不再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存在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以及经检疫、复查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征集条件被部队退回等情况的不发放一次性鼓励金。
(二)补助部分手术治疗费用。补助对象为在我市正式批准入伍前1年内有手术改善史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高级技工和技师学校毕业生。补助范围限于因屈光不正进行准分子激光矫正手术(不含晶体眼人工植入术),以及治疗结石、痔疮、精索静脉曲张、腹股沟疝气、腋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
(三)实施定向招录政策。每年下列岗位招录(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录(聘)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一是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二是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三是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四是全市公开招聘执法、应急队伍编外人员岗位。
解读单位:梧州军分区动员处
联系人:曾凌
电话:6084009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