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职业教育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学校(幼儿园),民办职业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广西校方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2018年度全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5〕17号)、《关于明确2015-2018年度全区校园方责任保险风险管理顾问及操作流程的通知》(桂教安稳〔2016〕16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全区校园方责任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7]2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园方责任险工作管理人员对校园方责任险的认识及了解,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经研究,决定举办梧州市2017年秋季学期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月18日上午9:00-12:00。
二、培训地点
凯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地址:新兴三路48号)。
三、培训内容
(一)校园方责任保险相关政策知识解读;
(二)校园方责任保险投(续)保操作流程;
(三)校园方责任保险理赔流程;
(四)现场经验交流。
四、参加人员
(一)市职业教育中心及所辖职业学校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市职业教育中心负责通知所辖学校)各1人;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勤工办负责人(或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各1人;县(市、区)学校分管领导2到3名(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派2到3名学校或中心校的分管领导参加培训);
(三)市教育局安稳科,职成教科负责人;
(四)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含幼儿园),民办职业学校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各1人。
五、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于1月16日(星期二)12:00点前将名单报到梧州市校方责任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邮箱:wzsqgjxbgs@163.com。
(二)请参加人员于1月18日(星期四)上午8:50前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凯莱酒店四楼会议室) 签到和参会。
(三)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资料费,交通费自理。
(四)未尽事宜,请与梧州市校方责任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6029782。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梧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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