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梧教办〔2018〕7号--关于举办梧州市2017年秋季学期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业务培训的通知

2018/01/14 1.8w 阅读 470 点赞

市职业教育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学校(幼儿园),民办职业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广西校方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2018年度全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5〕17号)、《关于明确2015-2018年度全区校园方责任保险风险管理顾问及操作流程的通知》(桂教安稳〔2016〕16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全区校园方责任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7]2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园方责任险工作管理人员对校园方责任险的认识及了解,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经研究,决定举办梧州市2017年秋季学期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月18日上午9:00-12:00。

二、培训地点

凯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地址:新兴三路48号)。

三、培训内容

(一)校园方责任保险相关政策知识解读;

(二)校园方责任保险投(续)保操作流程;

(三)校园方责任保险理赔流程;

(四)现场经验交流。

四、参加人员

(一)市职业教育中心及所辖职业学校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市职业教育中心负责通知所辖学校)各1人;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勤工办负责人(或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各1人;县(市、区)学校分管领导2到3名(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派2到3名学校或中心校的分管领导参加培训);

(三)市教育局安稳科,职成教科负责人;

(四)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含幼儿园),民办职业学校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各1人。

五、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于1月16日(星期二)12:00点前将名单报到梧州市校方责任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邮箱:wzsqgjxbgs@163.com。

(二)请参加人员于1月18日(星期四)上午8:50前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凯莱酒店四楼会议室) 签到和参会。

(三)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资料费,交通费自理。

(四)未尽事宜,请与梧州市校方责任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6029782。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回执单

梧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