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各学校:
现将《梧州市直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梧州市直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方案
梧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梧州市直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方案
为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6〕39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均衡、优质发展,进一步扶持薄弱学校教育发展,提高全市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战略决策,通过建立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实现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在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师资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指导与帮扶,进一步缩小我市基础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提高薄弱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结对帮扶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一)建立学前教育结对帮扶。市教育局安排局直管幼儿园对口帮扶县(市、区)幼儿园。
(二)建立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市教育局安排局直管优质初中对口帮扶县(市、区)薄弱义务教育学校。
(三)建立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市教育局安排局直管示范性普通高中、星级特色高中对口帮扶县(市、区)薄弱普通高中。
三、结对帮扶工作主要内容安排
幼儿园帮扶重点是提高保教质量;义务教育学校帮扶重点是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文化育人水平;普通高中学校帮扶重点是推进课程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通过管理水平帮扶、教师发展帮扶、办学条件帮扶、教育教学帮扶、困境学生帮扶等结对帮扶、联建共建形式,切实实现教育资源深度共享。
(一)管理水平帮扶。
1.每学期开学初和结束时,帮扶学校和受援学校校长相互参与学校工作会议,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提高办学水平。
2.帮扶学校和受援学校副校长、学科组长等每学期到对方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共同探究有效的教研模式。
3.帮扶学校和受援学校每学期互派2—3名管理干部到对方进行短期挂职,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促进学校管理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教师发展帮扶。
帮扶学校帮助受援学校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帮助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建立结对学校教师交流机制,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与建设,教师基本功培训,跟岗学习等活动,邀请对方学校教师一起参与,共同学习,共同提高;通过支教走教的方式帮助帮扶学校青年教师尽快成长。
(三)办学条件帮扶。
帮扶学校利用学校富余设施设备或组织发动学生、家长、社会力量自愿捐资、捐赠等形式,帮助受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组织受援学校学生到帮扶学校开展“手拉手”活动,向受援学校开放教育教学资源,提供教师辅导,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四)教育教学帮扶。
1.教研组交流:帮扶学校和受援学校相应教研组以组长牵头了解两校优劣状况,一方面提出专题,进行针对性研究;另一方面两校以课堂教学为主战场,开展教学交流、联合教研、集体备课等形式加强课堂教学研究,促进双方学校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效益。通过示范课、研讨课等形式的公开课,采用说课、上课、听课、评课等活动形式,推动课堂教学效应。具体如下:
(1)每学期每学科开展1次以上备课、讲课和教学反思为一体的教学研究工作,解决教学上的问题。
(2)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开放日活动,邀请受援学校进行听课,对青年教师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3)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提高青年教师专业水平。
2.骨干交流:帮扶学校和受援学校骨干教师结对子,制定五年成长计划。积极互动,完成两次飞跃:一般层次的教学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互访学习;深层次的跟班学习,课题研究,经验总结(或论文撰写)。
(1)由帮扶学校各科任骨干教师与受援学校的青年教师结对子,每学期都为对方学校送示范课。
(2)由帮扶学校骨干班主任每学期开展一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提高班主任的班务工作能力。
(3)邀请受援学校的教师或行政领导参与帮扶学校开展的课题工作,提高学校的科研工作水平。
(五)困境学生帮扶。
帮扶学校组织和发动师生及社会力量对受援学校的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单亲儿童、孤儿等困境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关爱和帮助,增进彼此的感情等。
四、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12月,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6〕39号)精神,启动市直管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8年3月底前,市直管各学校组织制定本校结对帮扶工作方案。
(三)结队签约阶段。2018年5月底前,市直管各学校按照“一对帮扶一精准方案”、“一问题一对策”原则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并签订五年结对帮扶协议(2018—2022年)。
(四)深入实施阶段。2022年前,市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直管各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落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管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帮扶活动开展的相关工作。
(二)加强方案制定。市直管各学校按要求制定具体的结对帮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帮扶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加强督导考核。 市教育局将帮扶情况纳入校长年度考核体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评,通过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加强舆论宣传。市直管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教育帮扶的战略部署,宣传结对帮扶的政策措施,重点宣传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营造结对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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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帮扶学校 |
受援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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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梧州市高级中学 |
岑溪市第三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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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梧州市第一中学 |
蒙山县第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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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梧州市第八中学 |
藤县第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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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梧州市第三中学 |
万秀区夏郢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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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梧州市第四中学 |
苍梧县旺甫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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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梧州市第十五中 |
长洲区倒水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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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梧州市六一幼儿园 |
万秀区小红花幼儿园、 长洲区育才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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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梧州市教工幼儿园 |
夏郢泗马小学附属幼儿园 |
梧州市直管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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