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梧州市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01/10 1.2w 阅读 485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自治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环函〔2021〕1480号)工作部署,我市列为广西“三线一单”落地应用试点市。为推进实施梧州市“三线一单”落地应用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梧州市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1年7月15日,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梧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梧政规〔2021〕3号),我市成为广西第一个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设区市,在2021年广西“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实施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自治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我市列为广西“三线一单”落地应用试点城市,以促进梧州市实施“东融”开放合作战略,打造珠江一西江经济带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东融”枢纽门户城市,充分利用“三线一单”成果,有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

二、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发布)

(三)《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

(四)《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3号)

(五)《关于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3号)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9〕103号)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

(八)《自治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工作方案的函》(桂环函〔2021〕568号)

(九)《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6号)

(十)《自治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线一单”成果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环函〔2021〕1480号)

(十一)《梧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梧政规〔2021〕3号)

(十二)《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梧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的通知》(梧环规〔2021〕1号)

三、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方案》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第三部分是试点范围和试点应用时间,第四部分是领导机构,第五部分是重点任务,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落实“三线一单”为主导,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指导及约束作用,积极探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设模式,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生效,用“三线一单”成果助推梧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2021年完成“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实施的基础上,充分应用覆盖县(市、区)的“三线一单”成果和广西“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从专项规划编制、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联动环评审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发力,探索“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的技术路径、管理模式,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提高环境管理效能,为全面推行和实施“三线一单”成果、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积累经验。

(三)试点范围和试点应用时间

试点范围:梧州市(县级试点:藤县)

试点应用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为期1年。

(四)领导机构

为全市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和保护格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推动环境质量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立市“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工作领导小组。

(五)重点任务

一是充分运用“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积极探索“三线一单”成果在全市生态环境管理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应用;不断强化“三线一单”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工业园区产业准入的重要依据;依托自治区“三线一单”数据成果共享平台,为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准入决策、交通项目选址选线等方面提供参考建议。二是开展“三线一单”与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的衔接应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纳入“十四五”各专项规划中;推动“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作联动;探索行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流域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园区规划(修编)等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衔接落实“三线一单”的有关成果。三是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在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中应用落实。推动“三线一单”在产业园区落地实施,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建设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防范产业园区生态环境风险,全面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依托“三线一单”成果,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内不符合“三线一单”空间布局产业企业限期退出。四是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中应用落实。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综合运用“三线一单”成果,助推环评“放管服”改革;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是落实“三线”刚性约束,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落实能源消费总量管控,严守煤炭资源利用总量和利用效率上线、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林业生态空间、农业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试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报送更新基础数据及调整实施的政策文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积极参与评估、更新调整和广泛开展宣传和培圳,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负责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和监督管理,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确保本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负责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和监督管理,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确保本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2.履行监督职责。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并纳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3.落实工作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梧政规〔2021〕3号)要求,落实工作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加强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加大“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相关的培训,共同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落地实施。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黎洁敏,联系电话:0774-3847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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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