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与依据
(一)修订背景。第一,随着我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原议事规则已很难满足当前工作需求。近几年来,梧州市城市建设发展较快,规划业务逐渐增多,规划类型日益丰富:如为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的城市设计、满足教育、交通等需求而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原议事规则在议事范围论述上还不够丰富、细致,因此各类项目应在何种会议上进行审议,存在“工作地带模糊”的情况。第二,由于项目类型多样,审议内容更加丰富,因此需对各类规划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第三,原议事规则未对规划审查流程作明确说明,有关单位对相关问题咨询频繁,影响规划工作推进效率。在此背景下,需编写《梧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以下简称《议事规则》),推动规划管理工作更合理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修订依据。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同时借鉴了柳州市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的先进做法。
二、主要内容解读
本次修订主要完成三项工作:一是细化工作范围,梳理项目顺序;二是调整会议形式,明确开会频率;三是完善工作程序,补充审查流程图。
(一)细化工作范围,梳理项目顺序。内容上细化了城市设计的类型、增加了重要设施和建设项目、雕塑、构筑物等的选址以及重大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等,类型更丰富,内容更细致。排序上从宏观到微观,空间范围由大到小,重要程度由高到低。是对旧版内容的扩充和梳理,也是为之后审议工作职责范围的划分奠定基础。
(二)调整会议形式,明确开会频率。原有“全体会议”保留不变,“常务会议”改为“日常工作会议”,“工作会议”改为“技术审查会议”,并明确各类会议的参与人员、审议事项范围,尤其细化了后两者的议事事项。同时,也确定其各自开会的频率。
(三)完善工作程序,补充审查流程图。在“议题审核和确定”环节,强调了“拟讨论事项需提前一周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加了“汇报文件中需明确专家推荐方案”,“关于有争议的部分需要进行投票的方式来推荐方案”等内容,在“审议准备和实施”环节,增加了“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城乡规划应坚决予以否决”这一项内容。最后,补充了审查流程图,使得审议流程更加直观、明晰,有益于提高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
三、政策新旧差异
政策修订前后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工作原则。为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增加了“坚持审议规划应符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水平保护协同并进原则。”
(二)工作议事范围。该条除对议事范围增补了新内容外,对顺序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以便更好地进行分类、确定工作制度中领导小组三种会议形式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
(三)调整的顺序从纲领性、政策性、方向性的项目到细节性问题,从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到城市设计项目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空间范围上由大到小。(一)至(四)点为市域范围、宏观性的规划和编制计划安排,(五)至(九)点为市辖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的控规及有较大影响的城市设计规划方案等项目。(十)至(十三)为重要城市雕塑、大型广告等的选址、城市重点地区的建筑设计方案以及重要路段道路规划建设与改造设计方案等。其中(七)至(十三)点为新增内容。
(四)工作制度。原“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工作会议”改为“全体会议、日常工作会议、技术审查会议”,工作范围分别对应第二条(一)至(四)点、(五)至(九)、(十)到(十三)点内容,并明确了三者各自的开会频次。
(五)工作程序。在受理预审上增加了办公室的法规依据。对议题审核和确定内容作进一步补充,严格预审的程序,明确拟提交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事项的时间,并规定向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会议汇报的文件中应明确专家推荐方案和建议,对专家组意见未统一和有争议的内容确定以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提升相应审批效率。在审议准备和实施方面,明确“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在审议城乡规划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城乡规划应坚决予以否决”该点内容。第五点明确了请假情况和会议纪要的拟稿方和后续处理。
四、专业术语解读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其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城镇发展战略的研究,是在一个特定范围内合理进行城镇布局,优化区域环境,配置区域基础设施,明确不同层次的城镇地位、性质和作用,综合协调相互的关系,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以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规划的专项规划设计。
容积率:容积率指标是城市规划从微观上影响地价最重要的因素,容积率的大小决定了土地开发强度的高低。它是城市用地地块上允许修建的总建筑面积(F)与地块面积(A)之比值。以公式表示如下: R=F/A。
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
绿线:城市规划一般有七线,其中“绿线”是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单位绿地和环城绿地等。城市绿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作为保护线,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设施建设;规划绿线作为控制线,绿线范围内必须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不得改作他用。
解读机关: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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