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15时15分,夏郢派出所接夏郢镇里秀村委报称,夏郢镇里秀村井一组大华山山林发生山火,现报警要求处理。
接报后,夏郢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山火现场。经调查发现,在山火现场的邓某坤、何某莲2人有重大失火嫌疑。民警随即将邓某坤、何某莲2人抓获。
经审讯,上述2人均交代了其由于过失造成山火的违法犯罪行为。据供述,当日上午9时许,2人一同到夏郢镇里秀村井一组大华山进行祭拜。在拜祭的过程中点燃了香烛等物品,并燃放了炮竹;11时许,拜祭完毕后,2人一起离开了大华山返回家中。
山火起火原因正是由于上述2人在拜祭时使用了明火点燃了香烛等物品,且在离开时没有确认所点燃的香烛等物品是否已完全熄灭,从而过失引起山火。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邓某坤、何某莲2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