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暂行办法》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东融促进梧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办发〔2021〕62号)文件精神,为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而制定。暂行办法规定对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在入库资格有效期内向银行申请贷款,产生的贷款利息参照“桂惠贷-科创贷”财政贴息标准进行补助。
市科技局于2022年初通过调研起草,并参考了我市实施桂惠贷的基本情况,明确了本暂行办法扶持的对象和贴息补助的形式,形成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2月8日,征求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梧州中心支行、梧州银保监分局等4个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并于2022年2月24日再次向上述4个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了最终的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贴息补助范围适用于梧州市纳税关系在市属地域、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进行评价并登记入库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先申请桂惠贷补助,按桂惠贷要求申请贷款享受不足3 个百分点利差比例贴息的,不足部分可享受财政贴息补助,每家企业当年累计贴息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当年该笔贷款利息实际支出额。
符合的企业一般在当年根据市科技局发布的申报通知申报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补助,企业的贷款超过一年时,下一年度需要继续申请补助的,需按国家相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规定继续申报当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获得入库资格。
解读机构:梧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甘卫
联系电话:0774—381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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