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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

2018/06/18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435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参保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7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企业稳岗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二)上年度无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上年度梧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9%;

裁员率=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企业上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100%。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打开“梧州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gxwz.si.gov.cn:7009/),使用本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在“文件下载”栏目打开“企业稳岗补贴申报操作说明”文档,按照操作说明进行填报,最后在网上提交预审。

(二)我局收到单位网上提交的预审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单位经办人。

(三)审核通过后,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有关表格盖章后送我局。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局核对。受理地点:市社保局三楼31、33号窗。

(四)未开通网上申报的企业,需提交《梧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开通网上申报账号。受理地点:市社保局三楼42号窗或四楼2号窗。

四、申报材料

(一)《2018年梧州市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上年度有裁员情况的,需提供《企业裁减人员情况表》一份。

(三)上年度已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需提供《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一份。

五、补贴标准

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以市社保局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台账为准)的5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六、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0月31日申报,未在规定期限申报的,本年度视同放弃。同一参保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

业务咨询电话:0774-6029102,6029370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6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