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18号)文件要求,2019年教育惠民学生资助项目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项目、库区移民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免学费项目,现将三个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补助内容及标准:对在籍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春季学期按照小学生500元/生/学期、初中生625元/生/学期发放。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项目分部:各县(市、区)所辖小学、初中,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初中。
项目进展:截止2019年11月22日,全市已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11011.1万元,共有19.03万人次学生受助。其中市直学校发放完成度为99.99%,万秀区96%,长洲区100%,龙圩区100%,苍梧县100%,岑溪市100%,藤县100%,蒙山县100%。未发放完毕的原因是个别学生提供的银行卡信息不正确,银行不能将补助金打入卡内,学校重新收集学生银行卡信息后,在11月30日前将补助金发放到位。
二、中职免学费
免学费内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
免学费标准: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200 元,设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 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500 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 元,自治区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5000 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 元。
项目分部:各县(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市职教中心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项目进展:各中职学校不收取学生的学费,在各级教育部门核实在校学生数后,由各级财政按照标准划拨资金到各中职学校作办公费用。截止2019年10月30日,全市各级中职免学费资金均已划拨到位,总共3521.3万元,免除4.15万人次中职学生的学费。
三、库区移民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免学费
免学费内容: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及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除学费(不含住宿费)。
免学费标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590元,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395元。
项目分部:各县(市)所属普通高中、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
项目进展:各普通高中不收取库区移民子女的学费,在各级教育部门核实在校学生数后,由各级财政按照标准划拨资金到各普通高中作办公费用。截止2019年10月30日,全市各级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均已划拨到位,总共292.4万元,免除5800人次库区移民学生的学费。
附件:1.
桂教资助【2019】37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pdf
2.
桂财规〔2019〕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3.
关于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免除学费的通知 桂教电(2010)10号.pdf
梧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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