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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全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的通报》的通知

2023/08/09 5.3k 阅读 251 点赞

市职教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管各单位:

现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全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的通报》(梧政发〔2023〕1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教师队伍正能量。

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市上下全面推进教育提升工程、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头表率作用。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扬的同志为榜样,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争做学生爱戴、家长尊重、业内认可、社会认同、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全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的通报 .pdf


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9日

文件下载:

梧教师培〔2023〕95号:关于转发政府表扬2023年全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等通报的通知.docx

梧政发〔2023〕18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3年全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的通报 (1).pdf


文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