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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梧州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3/07/25 城事通编辑部 6.9k 阅读 144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教育局、组织部、编办、网信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梧州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教育局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组织部          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发展和    梧州市财政局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改革委员会            
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人力资源     梧州市自然    梧州市住房和 
和社会保障局      资源局      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6日         


梧州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梧州市教育提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精神,为整体提升我市县域普通高中(下简称县中)办学水平,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我市教育提质发展会议要求,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坚持把县中发展作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提升重点,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得到有效巩固;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巩固提高消除大班额成果,不出现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县域3所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立项学校通过自治区验收,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普通高中高质量、多样化、特色化、集团化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要求,从2023年起,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 9 个科目使用全区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市级统筹。全市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性考试成绩及信息科技(信息技术)、劳动教育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本地教育质量评估的参考依据,逐步将美育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地区教育质量评估的参考依据。

2.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强化招生管理自治区级统筹、地市主责、县级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域内招生,市本级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三个城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市域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向薄弱初中倾斜。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县中可按实际自主招收5%比例的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促进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市教育局完善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县(市)教育局把招生纳入平台管理,按照统一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3.严格规范招生秩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规范全市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不设置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加分项目。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健全招生计划和录取库比对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对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单位和学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稳定县中生源。严格学籍管理,按照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招生学校及时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空挂学籍”,严禁违规办理学生借读,严格转学审批。落实教育部“九个严禁”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

1.多种形式补充县中教师。通过直接面试、公开考试、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补充教师。扩大中学数学、物理、历史等学科师资培养规模和招聘规模,有效满足普通高中增量扩容和新课程改革的师资需求。根据高中布局调整、在校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按学年动态调整周转编制配备,以县(市)为单位健全完善教师资源统筹使用、动态调配的管理机制,通过统筹师资调配、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制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创新教研工作机制,配齐专职教研员,健全区域教研、联合教研、驻校教研等机制,加大教研员联系县中蹲点指导力度,遴选推广县中优秀教育教学案例。   

2.健全教师激励机制。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岗位设置指导标准,落实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政策。力争提高绩效增量,解决初高中收入倒挂问题。符合条件的县中优秀人才按规定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和人才计划,对入选者按规定给予相应保障。

3.严格规范教师管理。各县(市)不得挤占、挪用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有关部门(单位)未经批准借调县中教职工。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已派出的要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严禁未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抢挖县中优秀校长和教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

4.提高教师素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深入实施师德专题教育。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定期开展师德先进评选,挖掘和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加强名师名校长名教研员工作室建设,发挥名师名校长名教研员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校长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县中校长。以县(市)为单位,建立县中校长后备人才库。加强教师培训,开展县中教师全员培训,重点加强高考综合改革、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评价改革、信息技术融合、教学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三)实施普通高中对口帮扶计划。

开展市域普通高中“协同式”帮扶,构建优质高中与薄弱县中协同发展机制,结合实际采取托管、挂牌、办分校、人员互派、联合教研、共享资源等方式,每所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县(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发挥传帮带作用,推动县域普通高中整体发展。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拓宽集团化办学面,市区高中和县域高中、县城高中和乡镇高中、普通高中与义务教育学校、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组建集团,实现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县域全覆盖,加强区域合作和初高中衔接,整体提升教育水平。

 (四)提升县中育人水平。

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建立优秀教学成果推广机制,引导县中选择适合的教学成果进行实践。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健全办学质量常态考评机制,按照自治区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办法,遴选县中探索开展自治区级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引导学校丰富课程体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搭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岑溪市第一中学、藤县第六中学、蒙山县第一中学3所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立项学校建设,积极申报自治区普通高中学校星级评估认定,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新局面。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开展普职融通试点,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县中和中职学校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课程互选新机制,满足学生多元需求。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五)大力改善县中办学条件。

1.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优化学校布局,以县(市)为单位制定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原则上,按每10万—15万人口设置1所普通高中,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苍梧县扩大苍梧中学和苍梧高级中学办学规模,谋划新建1所普通高中,逐步提高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升学率。岑溪市和藤县办好办学历史较长、生源较多、具有发展潜力的乡镇高中,逐步撤并规模较小(500人以下)的乡镇高中,促进普通高中布局更加合理,资源更加优化。

2.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国家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组织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 各县(市)将县中发展纳入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体系,“一校一案”制订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自治区普通高中建设资金,用于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快推进苍梧中学、苍梧高级中学、岑溪市水汶华侨中学、藤县中学等学校新建教学楼和蒙山县第一中学、藤县中学、藤县第二中学等学校新建学生宿舍建设,改善县中学习条件和生活条件。加强县中信息化终端设备配备,优化县中信息化教学环境,推动学校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到2025年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支持依托县中开展信息化融合创新实验校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各县(市)要完善配套设施,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工程建设监管,确保建设质量。

3.巩固普通高中大班额治理成果。继续推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建立大班额动态预警机制,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严禁出现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科学设置班级数和班额,严格按照计划招生,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各县(市)要制定大规模学校规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

(六)加大县中经费投入力度。

加大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强化县级财政投入责任,并向县中倾斜。健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力争到2025年示范性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达到1200元/生·年以上。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实现县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使学校党组织成为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规范县中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深化基层党建“五基三化”“五好联创”建设,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推动县中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示范品牌建设,开展“一校一品”党建品牌示范校创建,推进党建品牌特色化。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将县中发展提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本地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及时研究解决县中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督导评价问责。

强化市级政府统筹管理,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各县(市)研究制定本地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将县中发展提升作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把县中发展情况作为评价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重点督导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的情况,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三)大力营造良好氛围。

市、县教育信息网站设置“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专栏,加强政策和典型案例宣传。各县(市)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典型人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的管理和引导,严禁各地各学校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


文件下载:梧教办〔2023〕34号梧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梧州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a.doc

政策解读:关于《梧州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解读

文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